我一直都較喜歡以文字表達自己的思緒,
加上對3C並不熱衷,某種程度上我是非常守舊的。
所以在我部落格文章中的照片大部分都拍得蠻差的,哈哈!(因此這兩三個月都在加強拍攝技巧)
碗桂不知道大家怎麼回憶自己的童年和青春,
不過我大約有四本厚厚的筆記本,
大家還記得以前國小、國中畢業將至時,
很多人都會買筆記本讓同學互相簽名寫檔案留作紀念嗎?(有人還留著吧XD)
對!就是那種筆記本。而且我偏愛唯美又詩情畫意的風格。
很早熟的我在小學四年級就買了人生第一本筆記本,
還是有上鎖的那種精裝筆記本。
小學時,老師會要求我們每天寫日記,沒想到這樣寫著寫著,
寫出興趣來
在國小時,我大部分寫著跟家庭有關的事情,比方狗狗啦、學鋼琴等。
但最多還是著墨在幫忙家裡開的早餐店時該反省的事項,
而且我還會一一條列寫下來(現在看覺得小時候的我太過認真)
到了國中,青春期嘛,九成以上都寫著自己暗戀的心情>////<
也因為那些筆記本都還留著,所以也記得每個被我暗戀者的名字。
有時候一時興起會去google他們,也許是想透過這個舉動讓回憶更加鮮明吧?
高中時念的是女校,高一高二碗桂喜歡參加各個高中辦的舞會,
可是天生一張老臉不討喜,總是當壁花小姐,卻還樂此不疲
高三才開始用功念書,筆記本又派上用場!
不外乎寫著自己下次考試要達到幾分、幹掉誰誰誰,
腥風血雨的,只差沒在自己額頭寫個必勝罷了= =
努力用功之餘還發現自己愛上同學,喜怒哀樂都被牽著走,
這些也完全被我寫進筆記本中,後來上大學發病以後就寫不出東西了。完全。
再度紀錄自己心情時已經是用無名小站的網誌了,
隔著螢幕,文字的溫度降低許多。
泛黃的筆記本靜靜被擱著,忠實守護我的過去,
然而每次翻閱它們時,我總會忍不住鼻酸,
阿,已經回不去那時候了。
這,就是親筆記載的魔力。